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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维着力”释放公安改革正能量

  今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当前,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总体思路和基本内涵,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担当精神,正在积极推进公安改革任务的落实,努力使公安改革之树尽快开花结果,让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有更多获得感。本报从今日起推出“公安改革·基层创新系列报道”,展示全国公安机关推进公安改革的探索实践和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利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优先推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项目,不断推出含金量较高、与公安部各项改革部署要求相衔接的“改革新套餐”,让人民群众与基层民警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细、新、实、全”是内蒙古公安改革的鲜明特点,内蒙古公安改革步入了“快车道”。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指出:“公安改革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全区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研究探索符合自身警种、部门特点的公安改革新举措。”

  【细】绘制改革蓝图落实任务“清单”

  “细”字当头,构建组织机构,精心绘制改革蓝图,是内蒙古下好公安改革这盘棋的第一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厅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厅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各盟市、旗县公安机关也都成立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组织领导机构。自治区公安厅还成立了10个公安改革专项推进组,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公安改革。自治区公安厅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争取以党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内蒙古公安改革在更高层面上形成决策,提供政策保障。

  为使每一项改革措施都做到有的放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轮调研工作,摸清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的突出问题,找准了公安改革的发力点。

  明白了“干什么”,就要解决“怎么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公安改革任务。自治区公安厅改革办对照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的改革重点,做了精细研究,列出138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任务主体、牵头单位、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建立起信息互通机制,保证公安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整体统筹、优先推进。

  【新】先行先试,唱响警务体制机制建设“四重奏”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力完成公安改革“规定动作”的同时,大胆推进“自选动作”,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民警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四重奏”为核心,不断创新警务体制机制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逐步理顺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安工作特点的管理体制。为应对日益严重的食品药品犯罪,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不断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推进派出所所长“进班子”,全区1373个派出所中已有近200个所长分别担任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副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旗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工作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意见》等5个事关公安改革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文件,为破解当前公安队伍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难题提供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加快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自治区公安厅与其他国家地区警方举办反恐防暴联合演练;加强特警队伍建设,全区12个盟市、97个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建立了特警队伍;出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加强视频监控网建设,全区已安装公共视频监控摄像机100余万台。

  为从根本上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盘活整个公安队伍的活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连出实招。今年3月,由55名年轻民警组建的自治区厅机关应急处突队,训练紧跟实战,已成为自治区厅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一把“尖刀”。2014年年底至今,自治区公安厅先后举办全区公安局局长培训班、两期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班、一期政工干部研修班等培训活动,着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训练模式。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惠警工程。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从优待警十项措施”,公安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覆盖率达到100%,公安优抚对象家属就业、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关爱公安民警‘共筑团圆梦’行动方案”的制定,则逐步解决民警“两地分居”的问题。

  【实】推进公安行政改革提高管理效能服务水平

  6月4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部门配备的“流动车管所专车”深入和林格尔县3个村开展车驾管上门服务,当日为村民办理机动车业务共110人次。

  为使群众尽快尝到公安改革的“甜头”,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推进公安机关行政改革,转变工作作风,从户籍、交通、出入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民举措。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内蒙古自治区实现新型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明确了4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核心政策,计划到2020年,争取实现400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全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全区已建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754个,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启用。

  全区已实现机动车区内异地检验和车辆驾驶人自学考试、自主预约考试和异地考试;已全面推行出入境“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弹性工作制度和网上预约办理服务。

  【全】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始终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重头戏”,多层面、多角度系统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出台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施意见》,强化了顶层设计。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7类公安行政管理的277种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出台了《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出台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规定(试行)》,全面规范办案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在案件办理中承担的责任;出台了《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冤假错案责任的划分、认定和追究办法。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警车违规使用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相关规定;针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公安厅会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抽样评估机制。另外,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和执法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全部完成,所有办案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并建立了执法公开查询系统。

  高层声音

  ●7月27日,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孟建柱同志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试点,加快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任务的落实。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向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4月7日,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时强调,要尊重基层创造,抓好分类试点。要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尽快按程序启动改革试点,积极鼓励各地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的总体目标和框架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践、先行先试。要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取得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总结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孙海涛 陶 炜 霍志荣